DATE 108.03.28

 

行政院會通過「工廠管理輔導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

 

行政院第 3645 次院會今(28)日通過經濟部擬具「工廠管理輔 導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本次修法完備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機制, 以達成拚經濟、顧環保、守農地目標。

由於臨時登記工廠及特定地區有效期限將於 109 年 6 月 2 日屆滿,7400      餘家業者擔心工廠無法經營,迭有反映。鑒於臨時工廠登記展延免罰期限,治標不治本,應尋求徹底解決之道;而全國農地約有 1.4 萬公頃

的違章工廠,推估應登記未登記有 3.8 萬家,不予以納管,將無法保護環 境。為求在經濟發展、居民就業、環境安全三者間取得平衡,乃有本次工 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的修正。

本次修正草案,新增第4章之1「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之管理及輔導」 專章,增訂1條罰則及修正施行日期規定,共計14條文。

修正重點如下:

一、不准新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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