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輔法初審通過  綠委籲農地工廠轉特登七大限制再鬆綁

2019-05-06 17:24

臨登工廠明年將屆大限,攸關合計3萬8千家農地工廠納管的「工廠管理輔導法」今終於過立院初審,提供納管法源依據。圖為經濟部。(記者黃佩君攝)

〔記者黃佩君/台北報導〕臨登工廠明年將屆大限,攸關合計3萬8千家農地工廠納管的「工廠管理輔導法」今終於過立院初審,提供納管法源依據。初審通過未登及臨登工廠符合低污染產業者,需在修法後5年改善完成並取得「特定工廠登記」,若未取得者10年到期則斷水電或拆除。但特登限制不得轉手、不得變更負責人等7大限制,包括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力主再鬆綁,在未取得共識下送朝野協商。

7千多家臨時登記工廠其登記將於明年6月到期,「大限將至」讓不少產業及地方政府如熱鍋螞蟻。而本週立院經委會終於排審「工輔法」並通過初審,不但7千家已獲得臨時登記工廠可取得特登轉正,於2016年5月20日成立的3萬1千家未登記工廠,在10年內改善完成後也可取得特登。

根據草案,符合低污染條件的未登記工廠,在修法2年內應申請納管及繳交「納管輔導金」、3年內提出改善計畫,目標5年內改善完成取得特登。而原七千家具有臨登的工廠,則在修法後2年內申請特登。

而在修法後10年仍無法改善並取得特登的工廠,地方政府將斷水、電或拆除。而條文也加入「代拆條款」,28條之3規定若地方主管機關未依法執行斷水電或拆除者,中央機關可逕行斷水斷電,甚至對地方減列、減撥補助款等措施。

而工廠在取得特登前、後,每年仍需繳交「納管輔導金」及「營運管理金」,直到取得特登及地目合法為止。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,目前兩「金」將朝每年2到10萬的方向去處理。

而法案規定此兩種基金繳交後將由地方主管機關成立基金,改善未登工廠周邊設施,並優先輔導廢水排放改善;而今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要求將空污改善也納入,後也增列至條文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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